【租屋權益】租屋遇到糾紛?115年度住宅租賃法律扶助及諮詢服務

內政部於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辦理住宅租賃糾紛處理及法律諮詢業務。學生如遇押金返還、提前終止租約、租金補貼、報稅、設備修繕或其他住宅租賃糾紛,可洽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一、電話法律諮詢

(一)諮詢專線:412-8518,轉2再按6
(市話可直接撥打,手機請加02)

(二)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時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

(三)諮詢費用:免費;電話依市話費率計費,使用手機撥打請留意電信業者計費方式。

(四)每次諮詢時間以20分鐘為限。

二、住宅租賃法律扶助

符合資格的住宅租賃承租人(房客),得依規定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下列協助:

(一)電話法律諮詢。
(二)法律文件撰擬。
(三)法院調解、訴訟、保全、督促、強制執行或仲裁程序之代理、辯護或輔佐。

申請案件須經法律扶助基金會進行資格及案情審查;通過審查者,由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無須支付申請費及律師費。惟裁判費、鑑定費、郵資及其他訴訟支出,仍須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三、申請方式

法律扶助案件採預約制,申請人請先以電話或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官網預約,並依通知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住宅租賃契約、相關調解紀錄及其他案件資料。

法律扶助全國服務專線:412-8518
法律扶助基金會官網:https://www.laf.org.tw/

詳細服務內容、申請資格、應備文件及全國各分會聯絡資訊,請參閱附件。

全國賃居糾紛協調電話及法律諮詢服務專線

賃居糾紛協調應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