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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度特殊事項離院申請
全人書院110學年度特殊事項離院申請 一、說明 書院生若因參與其他符合書院意旨之學習規畫以致無法如期完成書院學習者,得依特殊事由形式 申請保留暫時離院之學習機會,並於申請屆滿前返回書院完成報到。 二、申請程序 1.填寫申請表親簽並附上相關證明後掃描直接mail回傳至信箱【ntnuhcs2015@gmail.com】, 即完成申請。 2. 申請一週後請至辦公室確認申請結果。【註:亦可來信確認】 ** 惟未主動提出申請、申請不通過或於屆滿前未回書院報到者,得以自願離院方式註銷院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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